美国打了一个小“喷嚏”,在中国却引发了一场大“感冒”。
美国时间7月8日
下午,道琼斯通讯社报道了美国环保署(简称EPA)对杜邦公司正式提出指控的消息,而EPA对杜邦的质疑点就在杜邦的专利产品特富龙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一种助剂——“全氟辛酸铵”(简称PFOA)上。EPA认为,“全氟辛酸铵”会对参与生产的人员的健康产生影响,而且有毒废物的排放也影响了公众水源。
“特富龙”是美国杜邦公司研发的所有碳氢树脂的总称,包括聚四氟乙烯、聚全氟乙丙烯及各种共聚合物。由于其独特优异的耐热(180℃~260℃)、耐低温(-200℃)、自润滑性及化学稳定性能等,被称之为“拒腐蚀、永不粘的特富龙”,因而广泛应用于不粘锅。
由于中国家庭大量使用不粘锅,而且生产数量也比较大,EPA对杜邦的指控在中国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一些专家也对杜邦公司的解释提出了质疑:一般来说,特富龙的热温度稳定性为205℃左右,分解温度在205℃-232℃之间,但问题就出在中国人的做菜习惯上。据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秘书长石僧兰女士介绍,按照中国人习惯的烹饪方法,炒锅在炉火上的温度一般都在300℃以上,这个温度是否会超过特富龙的耐热温度呢?
围绕“特富龙”事件,美国杜邦公司展开了危机公关,派了三位专家专程飞到北京,于7月20日召开新闻媒体见面会。杜邦相关人士表示,此前媒体对于不粘锅中含有致癌物PFOA的报道是个误解,使用特富龙制作的不粘锅是完全安全的。而且,美国环保署对其的公开批评是一个“有关行政汇报程序的问题”,与杜邦公司产品的安全性无关。
虽然“特富龙”到底有没有毒的最后定论尚未出来,但“无风不起浪”,在没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和理性分析的情况下,消费者对使用不粘锅仍然提心吊胆。一位消费者忧心忡忡地说,现在大家都在使用“特富龙”不粘锅,希望对此尽快有个说法。
一些企业也纷纷做出了反应。就在EPA对杜邦公司提出指控后不久,格兰仕就宣布将携手100家材料供应商紧急签订“健康保证书”,掀起材料健康革命;而在小家电行业占有重要一席的立邦电器公司也公开宣布停止生产和销售含有“特富龙”的产品。立邦电器公司董事长表示,如果“特富龙”确实存在毒性,立邦将向杜邦公司索赔1000万美元并用于环保事业,将维权进行到底。
“特富龙”事件带给了人们更多的忧虑。立邦董事长表示,“特富龙”事件关系到百姓的公众安全与利益,所以有毒也好无毒也罢,都不能拿消费者的权利牺牲来交学费。实际上,任何科学真理的确认都要经历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但是这个过程不能拿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实验成本。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他们也不应该用自己的安全做代价来等待一个最为准确、最为科学的结论,这个确认的过程应该由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来快速完成。
令人遗憾的是,7月14日,《中国青年报》刊发了国家质检总局的表态。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官员说,我国还没有检测这个技术的设备和能力,现在不可能作出什么论证。对全部是进口原料的高科技产品在国内鉴定和论证的事,还没有先例。同日的《北京晨报》从国家质检总局得到的消息是:“我们也在等待美国方面的调查结果。”
据有关报道,“特富龙”的最初生产商美国3M公司几年前就向美国环境保护署提交了这项材料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报告,并在2000年就主动停止生产和使用这种材料。这个早在4年前就确定的信息,我们的有关主管部门并没有向中国的广大消费者发出任何消费警告。
其实,在这一事件中,杜邦公司的责任并不是因为其生产了“特富龙”这一可能有害于人体健康的产品,而是因为其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得知这一产品有毒后,没有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防范更大的危害发生。这一事件也暴露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不足。
我国相关的行业标准只有卫生部颁发于1989年9月、实施于1990年的《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GB11678-89)这一国家强制性标准。市场已经变化,科技已经大步发展,但监管部门执行的还是陈年黄历,而且15年来没有进行过调整。显然,标准滞后、反应迟缓、应对不力是目前我们急需改善的地方。
“特富龙”事件,也对我们的日常消费行为提出了反思:我们习以为常的事物未必是正确的;传统的炊具也未必可靠;虽然存在诸多有害健康的物质,却不能除恶务尽。比如,我国1995年施行的《食品卫生法》仅对104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肉等45种食品中规定了允许的残留量,但除了农药外,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能致癌的又岂止这些,然而我们却没有相应的法规监管。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特富龙”事件出现之后,我们不应被动的等待,只有真正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本着健康生产、健康生活的原则,才能打造一个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培养整个行业的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