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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药师不再认定已取资格者有效期延长
寻医问药网      来源:北方网

        记者13日从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本月起国家将不再进行从业 href=http://so.xywy.com/newsearch.asp?key=药师>药师资格认定工作,2004年6月30日以前通过考试、考核认定取得从业药师资格人员的从业药师资格有效期将延长,持有的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从业药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失效日期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管理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规定: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属于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由于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规定从业药师资格的有效期限从2001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为更好地发挥从业药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的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本月起不再进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2004年6月30日以前通过考试、考核认定取得从业药师资格人员的从业药师资格有效期将延长,持有的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从业药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失效日期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已具有从业药师资格并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发放《执业药师注册证》时将收回《从业药师资格证书》,注销从业药师资格。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从业药师,并将《从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置于企业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从业药师在药店营业时间内应当在岗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并佩戴有从业药师标识的胸牌。胸牌内容应包括:姓名、资格类型、证书编号、部门、一寸彩色照片等。从业药师在有效期内从事的业务包括:处方的审核和监督调配;对购进的药品进行检查验收;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对患者、消费者进行处方用药的指导和咨询;指导消费者选购甲类非处方药;所在单位经营药品的储运、保管;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从业药师因故离岗应挂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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