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同性恋遭遇媒体—中同特约记者长途传真二驳法律界人士
文章发布者:胡咏霞 来源:中同新闻网
【中同新闻网】本网记者楚天北京报道:日前,南京《江南时报》报道了一名异性恋男子拒绝上海一名已婚同志求爱的窘境和苦恼,从一个异性恋者的角度对同性恋面临的社会压力和矛盾进行了探讨。本网特约记者者阿强从广州二次向该报发去传真指出同性恋是与异性恋一样的一种自然性取向,并用事实证明了同性爱情与异性爱样一样纯洁崇高。
据该报报道,上海一名已婚同性恋者在酒吧结识异性恋男子张某后,抛开妻室频频向其示爱,但被张拒绝。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压力使这名异性恋者对这位同志感到无奈。报道说,作为独生子的张某,想到无锡老家体弱多病的母亲,他徘徊在"同性恋”的边缘,不知接下来该如何面对父母及社会的评价,最终决定逃避现实回到无锡。报道最后说,张十分痛苦,不知该如何是好,希望能找回自己应该站的位置。
显然,对同性恋的不理解和传统道德的压力是这家报纸在报道这个"苦恼的边缘人”的着眼点。本网特约记者者阿强从广州向该报发去传真与有关方面进行了探讨。阿强指出,从文中可以看出张先生本身就是同性恋倾向,之所以所以如此紧张是因为他还不能正视自已的同性恋身份。科学已经证明同性恋是正常的。
阿强还以自己的实例指出同性恋者能与异性恋者一样拥有自己的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1996年在无锡的宜兴市我结识了我的同性伴侣阿伟。当时我们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在工作当中我们互相爱慕,并产生同性恋情,而后租房同居。当时我也不能正视自已的同性恋性倾向。心里极为不安,觉得自已很丢人,不正常。为了逃避这份感情二年后我远走广州,但距离并没有使我忘记阿伟,相反却使我们更加想念对方。后来有机会接触了互联网,使我知道了同性恋的广泛存在,而且并非病态。我逐渐能够正视自已的性倾向,1999年我将阿伟接到了广州,直到现在我们仍在一起生活着。
"虽然科学界还没有就同性恋的成因最终达成一致,但就我个人而言,很显然是先天的原因,我现在很清楚自已喜欢什么,我决不会违心地去与一个女人结婚,因为那样做不但会伤害自已而且也伤害了一个无辜的女人。”阿强大胆地向社会证实了一个同性恋者的自信和坚定。传真最后将正面、积极报道中国同性恋生活现状的中同新闻网推荐给报社。
报社很快做出反应,今天在显著位置以《热心读者畅言同性恋》为题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报道说,前文发表后,社会各方反应强烈,短短两天时间里,接到了近50个热线电话外,还有6封邮件以及1份传真。许多读者认为,同性恋并没什么可耻,只是每个人的性取向不同而已,只要不影响其他人的生活,社会不应鄙视和摈弃他(她)们。但也有来电对同性恋持反对意见,其中一位女同性恋者的母亲在半小时的来电中哭诉"同性恋”对她女儿造成的巨大伤害。
报道最后引用一位法律界人士的话说,我国历史上既无禁止同性恋的法律,也没有维护保障同性恋者权益的法律。就是说,一旦发生"情变”,同性恋者的家庭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同性恋者没有异性爱那么多的责任,这是种没有保障的爱,注定夭折,而且在中国,这是对道德伦理的直面冲击,人们一般还难以接受,所以一般来说也不宜提倡。
尽管接受来自社会各方对同性恋的反应,做为一个公众媒体,报道最后的一段"法律界人士的话”显得谨慎而保守。就该报的这篇跟踪报道,本网特约记者阿强今天(3月11日)上午再次向报社发去长途传真,表述了自己对这篇报道的看法。
传真说,今早我看了你写的《热心读者畅言"同性恋》一文,觉得前半部还比较客观,但后半部引用的某位法律界人士的话,有几句实在难以认同。尽管目前还没有法律去保障同性恋者的权益,但现实也并不像这位法律界人士所言注定夭折。去年成都媒体就公开报道了两位同性恋者至今已同居十七年的例子,而我本人与伴侣在一起也已经生活了八年,在同性恋群体中同居几年的伴侣不胜枚举!他们都用事实说明只要我们用心去生活,同性爱关系一样牢不可破。我也承认同性恋者当中喜欢一夜情,性伙伴众多的人大量存在,但这是一个社会问题,很多异性恋者不也是这样吗?同性恋者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又要面对让人窒息的传统压力,成年的同性恋者大多都不情愿的与异性组成了家庭。他们几乎是强迫自已不要与别的同性恋者产生感情,因为一旦同性恋的事情让家人或单位知道,压力可想而知。
阿强继续就这位法律界人士有关同性恋与伦理道德的问题指出,我个人认为人们之所以难以接受,是因为大多数人还不能科学地认识同性恋,包括很多媒体总以猎奇的眼光去看待同性恋,却并没有正正走进同性恋者的真实生活有关。最近几年虽然关于同性恋的报道已时常见诸于报端,但仔细一看负面的新闻几乎占了百分之八十。
"最让我不能理解的是这位法律界人士说同性恋一般不宜提倡,就这一句话完全报露这位法律界人士对同性恋的无知。难道社会提倡同性恋就会有更多的同性恋吗?我们不提倡,同性恋就会从这个社会消失吗?科学已经证明,不管在何种人种,何种文化,也不管他们的信仰是什么,同性恋在总人口中都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比例。通常在百分之五左右。我们为什么不相信科学?而非要把同性恋说成赶时髦、提倡的结果呢?”阿强在传真中对这种貌似客观的伪道士的言论进行了批驳。
阿强也强调,正如这位法律界人士所言,数千万同性恋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所以,法律界人士才更有责任有义务为同性恋者的合法权益鼓与呼。
快评:本网特约记者阿强近日一直在跟踪观察《江南时报》的报道,对报道的言论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用长途传真表达出一个读者、一个同性恋者应有的态度。在传真中,阿强表现出的有理有节有据的气势令人敬佩。虽然报纸最后发表出来的报道没有改变既有的对同性恋的保守态度,但由于有阿强这样热线读者的参与,也给报社有关方面上了一课,这是值得每个同性恋者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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