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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去世养老金不充公 余额可继承

参保人员去世养老金不充公 余额可继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一季度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针对目前社会上议论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后钱会“充公”的问题,李忠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他解释说,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李忠表示,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而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针对媒体报道的全国多地社保系统出现漏洞,社保信息疑遭泄露一事,李忠在昨日的发布会上表示,已向报道所称的信息平台了解其所监测到的漏洞信息,同时向地方人社部门了解情况,要求这些地区对隐患进行排查,确实存在的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予以封堵。

李忠同时表示,有报道说社保信息漏洞还有60%没有解决,实际的情况是前次报道中所说的40%是以前发现且已经修复的漏洞,其余的我们正在核实漏洞是否真的存在。“如真的存在,我们会督促指导各地人社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修复。”

李忠说:“据我所知,一些地区的漏洞修复后并不一定向这个商业平台反馈,因此相关平台的数据,并不能准确反映社保系统的安全状况。”

李忠介绍,从目前监控的情况来看,全国社保系统总体平稳,未发现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但他同时表态,社保信息系统牵涉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报道中所指出的问题,无论是否存在,在多大程度上存在,人社部都会高度关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漏洞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