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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有亮点 引起各界的热议

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有亮点 引起各界的热议

老年人的权益越来越受到保护了,在今年的7月1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了。在这部法律中,第十八条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就是备受关注并引发热议的将“常回家看看”入法。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争论吧!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80.1万,占全市户籍人口数的14.7%。而相关摸底调查数据也显示,其中不与子女居住在一起的老人大概占到44%,“常回家看看”的现实意义很明显。但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却发现,新法的想法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不少子女很无奈:家有高堂,不是非要远游,不是不想回家,只是“压力山大”。

老人说:

常回家看看当然好 孝顺要从小培养

颜先生和周女士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全家生活在南京,平时回淮机会较少;小儿子虽然在淮安,但由于平日工作比较忙,又有小孩需要照顾,所以基本一周回家一次。

对于将“常回家看看”入法,老两口觉得很有意义,他们认为,应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触动子女更加关注父母,“尤其对那种互相扯皮、不愿意照顾老人的子女,有这样的约束还是好的。”

但是颜老也坦言,子女们工作压力大,回家少也可以理解,“不能常回家,打打电话也是可以的!”经常外出旅游的老两口称,老年人自己也要给自己安排,调整好心态。另外,颜老还认为,从小就应该对孩子进行相应的家庭教育,“与其靠法律约束,不如小时候就形成孝顺的习惯!”

家住白鹭花园的胡大妈今年80岁了,平时和二儿子住在一起,每周末其他3个孩子也基本上都能回家看望她。“周六回来,周五晚上就开始准备饭菜了,都做他们喜欢吃的!”胡大妈乐呵呵地告诉记者,他们家已是四世同堂,周末和小辈们在一起很开心。“儿子家条件好一点,就住在一起,但是感觉还是不如一周回来一次的女儿更贴心。”胡大妈提起小女儿满是欢喜,“一回来就帮着做饭什么的,还带着孙女一起做呢!”胡大妈认为,“常回家看看”只是一种孝顺的方式,“关键还是要有心!”

市老龄办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80.1万,占全市户籍人口数的14.7%。而相关摸底调查数据也显示,其中不与子女居住在一起的老人大概占到44%,子女是否“常回家看看”的确是许多老人每天都在面对的现实问题。

子女说:

说不尽的压力山大与无可奈何

被问及如何看待“常回家看看”入法的问题,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的淮安人小詹对此有些无可奈何。

“自己想在外面闯一闯,觉得在大城市眼界是不一样的,而且发展前景也会更好一些。”只有趁长假回家看望父母的小詹,平时会通过电话或网络与父母交流。“这就是特别困惑的地方,一边是想在父母身边尽孝,一边又想有自己的事业。”

小詹告诉记者,虽然父母对自己在京发展的决定很支持,但是自己从内心来说还是觉得很愧疚。“每次回家看到老妈的皱纹又多了一些,又想到刚辞世不久的爷爷,就觉得特别害怕。”小詹称,要想在北京立足,只有不停地奋斗,否则不但不能把父母接到身边,还只有回家“啃老”的份了。

“不是说还有探亲假吗?要是真能放就好了!”尚未享受到这一假期的小詹,称“除了对子女有尽孝的义务要求,社会养老服务也能跟得上,才能让我们这样在外工作的子女放心。”

在市区某事业上班的小朱,未成家的她跟父母亲生活在一起,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啃老族”生活。工作繁忙的她,经常无暇顾及到父母,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看到她每天都如此繁忙,小朱的父母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现在跟他们过还好说,要是以后成家该怎么生活呢。有时小朱母亲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在小朱耳边唠叨什么“退休之后我们俩就到敬老院去,反正有退休金不要你养,也不给你添麻烦……”而对于父母这般话,小朱从来就没放在心上,“怎么能让父母到敬老院去呢,作为儿女的肯定要照顾好父母。可是工作繁忙,压力又大,怎样才能事业、家庭都兼顾到呢?”尽管如此,小朱还是表示,照顾父母天经地义,以后即使嫁人,也要住离父母很近的地方,最好能在一个小区里,一个星期能见上好几回的,“这样也好照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