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老年人可享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生活困难老年人可享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为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济南市近日在所有街道办事处全面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由政府购买的20个小时的居家养老送时服务。

济南市规定,年满70周岁、享受低保待遇的“三无”孤老;年满70周岁、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生活的老年人;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半护理)或介护(全护理)的困难“二无”(无子女、无劳动能力)老年人;年满7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困难老年人等,每月由政府购买20个小时的居家养老送时服务。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三大类,细分为送餐、洗澡、巡诊、康复锻炼、陪送看病、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电话接访、陪老人聊天、法律援助等。上门服务和日托是居家养老服务的两种主要形式。

济南市规定,凡需要政府购买服务的困难老年人可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评议、张榜公示、审批后,由民政部门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卡》。服务人员持《居家养老服务卡》为服务对象上门提供服务,被服务老人签字或盖章,并经过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评估组织评估满意,由服务单位每月凭《居家养老服务卡》到街道办事处领取补贴资金。

根据办法,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并优先录用经培训的“4050”人员。济南市居家养老政府引导扶持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安排,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服务人员的补贴计算以时间为标准,2010年按每人每小时9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以后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