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解读:老年人四项优惠政策如何申请

惠民政策解读:老年人四项优惠政策如何申请

帮办记者从哈市老龄办获悉,目前哈市针对老年人的优惠政策中有4项需要通过社区申请。

申领《敬老优待证》

〖政策简读〗

根据《哈尔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的相关规定,老年人持《敬老优待证》可以享受多种优惠政策。

〖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近期一寸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地社区申请。

申领高龄津贴

〖政策简读〗

从今年3月起,哈市政府开始为具有哈市城区户籍(不包括阿城区),年满80岁以上且无基本养老金的老年人发放每月100元的高龄津贴。无基本养老金的老年人是指:没有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费;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没有享受建设征地补偿的农转非人员;没有享受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的老年人。此项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领取百岁以上敬老费的老人不重复享受此津贴。

〖申请方式〗

符合领取高龄津贴条件的人员,应在年满80周岁前两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2寸免冠照片及本人在指定银行办理的储蓄存折账号,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哈尔滨市城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进行申请。

申领敬老费

〖政策简读〗

凡户籍在哈尔滨市、年龄在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300元敬老费。

〖申请方式〗

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可带相关证明到社区填写哈尔滨市百岁老人敬老费申请表进行申请。

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

〖政策简读〗

居住且户籍在哈市城区的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家庭月人均收入在490元以下的独居老人(子女均不在本市居住以及子女在本市居住,但子女均享受低保待遇或有重度残疾)可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该服务包括:(一)生活照料服务。(二)医疗保健服务。(三)法律维权服务。(四)文化教育服务。(五)体育健身服务。(六)精神慰藉服务。按照老年人的需要安排每月100元标准的服务内容。

〖申请方式〗

申请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可由其本人或委托其亲友,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同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包括哈尔滨市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存折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社区居委会提供的子女均不在哈市居住的证明(子女均享受低保或重度残疾的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收入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关于家庭收入的计算办法计算)、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及审批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