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老年人优待规定出台实现“一证通”

广西老年人优待规定出台实现“一证通”

对于广西600多万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来说,很快就能享受《老年人优待证》全区“一证通”的优待了。12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已经正式颁布,具体实施将有待相关细则的出台。

据悉,这是广西首次出台老年人优待方面的政策。按照《规定》,老年人享有公园、景点、景区、医疗、公交、邮政、电信、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待服务,对百岁以上(含百岁)的老年人将发放高龄补贴,手持《老年人优待证》走遍广西,都能够享受到同样的优惠待遇。

优待对象惠及外地老人

“为什么我有南宁市的老年证,但在广西的其他城市却不能享受免费公交?”近年来,不少老年人因为优待证出了自己居住的城市就不能享受同样优待而感到十分郁闷。《规定》实施后,老年优待的城际壁垒将被打破。

《规定》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公民。按照《规定》,对户籍在广西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在全区范围内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如果户籍不在广西,但长期跟随户籍在广西的配偶或子女生活的外地老年人,也可以申请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对军队离退休人员凭军队颁发的离休证、退休证,享受地方同等待遇。

昨日,记者对南宁市的20位老年人进行了采访,他们均对新的《规定》出台表示赞赏。这些老人认为,《规定》的出台,能够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进一步形成全社会敬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南宁市的一位老人周先生表示,如今,老年人之间的走动越来越频繁,非常有必要出台这个优待规定,“以后,我们拿着‘优待证’就能在全区内免费逛公园了,好事啊”!

就医、交通享受多项优待

记者了解到,《老年人优待证》分红、绿两种颜色,其中红色证发放对象为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绿色证发放对象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70周岁以下(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

对于持《老年人优待证》者,可以享受怎样的优待呢?按照《规定》,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由自治区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和已开放的文物点,对老年人实行门票全免。各类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