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义务也是美德

赡养父母是义务也是美德

都说赡养老人、尊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和子女为赡养问题对簿公堂的情况并不少见。没有亲人间的相濡以沫、嘘寒问暖,有的只是利益至上的翻脸绝情,这样的权利和义务之争让人深思。

  近年来,虽然国家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赡养老人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一些老人不但不能过上好的生活,而且连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都无法保障。赡养纠纷成为法院民事案件的常见案由。

  老人得不到更好的赡养,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社会、经济、道德等因素外,家庭教养问题再一次被人重视和提及。看看罗兆梅一家48年来悉心照料瘫痪婆婆的动人故事,或许能给困惑中的我们点一盏明灯。尽管罗家一直强调照顾老人是家事、份内事,但这一家人无论生老病死,迁徙辗转都不放弃对病弱老人的照顾,完成了一项近半个世纪的生命接力,已然超脱了对赡养义务的承担和理解。正是这种对生命的关爱,对亲情的诠释,让人感受到人性中确实有这么一种美德,它在熠熠生辉,它能感染你,它可以自你手中传承下去。

  从周小奶们的悲凉遭遇到罗兆梅90岁婆婆的含笑离世,人和人的际遇差距如此之大,让人不得不思索存在于两个家庭的截然不同的“攀比”:一家在比自己在某些方面比别的子女付出得多,感觉“亏”了,于是愈发少做或者不做;一家总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念念不忘别人的付出,只有自己更尽心,再多承担一点才不至于内心过意不去。如此相比较,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冷漠者更显冷漠,温馨的愈发温馨,从老人的命运中便可折射出社会的两端。尽管每个家庭社会地位、经济能力、教育水平不同,尽管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不可否认,老人在年轻时为家庭为社会付出了努力和劳动,做出了贡献,在晚年时应该享受到自己的权利和应得的待遇。因此希望人人都能够意识到这一点,用一颗孝心去关爱老人,让老人快乐、幸福地生活。

  俗话说,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父母生养了子女,也许就是这种血缘的不可选择性,使子女在父母年老时给予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成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对此,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法律条文中都有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赡养老人,不应视做是家庭以外的负担,不应是温饱盈余之后的“善行”,而应成为日常生活中朴素而温情的一部分。请你,为了自己的将来,做好子女的表率,赡养老人,善待父母,你迈出了一小步,社会文明就前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