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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留守老人的安全管理

加强农村留守老人的安全管理

2008年3月,宣恩县珠山镇五里牌村61岁留守老人王春芝被杀害在家中,死后4天才被路人发现报警。事隔仅两年,该县万寨乡长宴沟村76岁留守老人孟雪菊也被杀害在家中,死后两天其外孙来看望时才发现。

两起案件,公安民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不破不休的狠劲,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快速侦破。

命案必破,是公安机关的使命,也是公安机关对人民的郑重承诺。但是,两起命案的侦破没有带给办案民警丝毫快慰,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引发的犯罪,炙烤着每一位参战民警的心。

古人云:“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古人尚知敬老,吾辈怎能不及先人。“让老人不再受伤害,让老人安享晚年”,每个参战民警心灵深处在呐喊。

留守老人问题已成为当今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触及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底线,仅靠公安部门是难以解决的,全社会必须要共同努力,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留守老人安享晚年的问题。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目前65岁以上的农村留守老人已经突破200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1.5%,他们的生存、生活、负担、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留守老人的生存环境恶劣。在广大农村,留守老人滞留现象相对较多的大多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自然环境差的地方。由于没有固守经济收入,这些留守老人生活条件低下,有的还挣扎在温饱线上。留守老人除了要照顾自己外,还得照顾那些留守儿童,关心他们的吃、住、行,关心他们的学习。更为严重的是,这些留守老人子女不在身边,老人们大多过着“出门一孤影,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一旦有病就没人照顾,甚至还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对象。

发生在宣恩县的两起凶案,起因都是犯罪嫌疑人盯住被侵害老人身上不足千元的钱,而选择铤而走险,痛下杀手。如果子女在身边,两起凶杀案或许可以避免。

要注意加强“老人是社会的财富,中国是礼仪之邦,敬老爱幼是儒家思想”的精髓。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出现,解决好老有所养问题已成社会问题。

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的改革与发展,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一系列老人生活、就医、出行、娱乐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从制度上保证老人们物质生活有保障,精神生活不空虚,大病小病能医治,事大事小有人管。针对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现状,国家利用税收的杠杆,奖励用工单位对携老带幼的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居住、用工等方面优先的用人企业。

要大力营造尊老、养老、敬老、爱老的深厚氛围。从娃娃抓起,学校开设专门课程,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泛宣传敬老爱老的典型,对一些歧视、排斥老人的行为予以曝光,以社会的力量架起人间真情的桥梁。农村基层组织应主动作为,就近结对留守老人组成爱心组,消除老人们的孤独、寂寞,随时掌握老人们的各种情况,使他们能健康、欢乐、安全度过晚年,营造全社会关注、人人关心的和谐氛围。

在法律方面,要保障老人们的合法权益。对一些不管、遗弃老人的现象要坚决、及时处理,对侵害、伤害老人的人和事要坚决从快从严打击,对各种优惠政策执行不力的单位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党的优惠政策的阳光普照到每个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