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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拟赋予70岁以上老人自主抉择权

荷兰拟赋予70岁以上老人自主抉择权

六年前的4月,荷兰实施了一部有关安乐死的新法,从而成为了世界上首个实施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六年后的今天,一项可能对安乐死界限造成重大突破的新议案在荷兰被提出。议案指出,如果有70岁以上的老人认为“自己的人生已经很完满”,希望就此结束生命,即使他们没有重大疾病,也可以申请安乐死并得到协助。目前该议案已经获得112500个签名支持,荷兰议会将于6月9日大选结束后正式就此展开讨论

无重大病痛也可安乐死逾七旬老人获死亡权利

荷兰一项新的议案主张,任何7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觉得自己的生命已经完整了”,即使没有重大疾病,也可以要求安乐死,而且非医务人员可以直接负责此事。

据悉,如果要让荷兰议会正式讨论这项议案,相关活动人士就必须在一个月内收集到支持此项议案的4万个签名,而如今他们已经收集到了超过11万个签名,因此荷兰议会将会在6月9日大选结束后讨论这项议案。

毫无疑问,这项议案大大放松了安乐死的适用范围。荷兰于2002年4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安乐死,但只适用于“病情无望好转并承受极大痛苦”的病患,且须经过两个医生的核实,才能被实施安乐死。如果新的议案获得通过,“一些因伴侣去世、悲痛难抑的老人,或是不愿面对身体极度衰老的老人,或是那些想要在自己仍有意识的时刻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死亡方式的老人,就可以自己决定离开这个世界的方式。”

英国《每日邮报》评价认为,“这一大幅度的变革将开创全球先例,使荷兰这个世界上首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在此领域的界限进一步放松”。

议案的支持者则这样说,新议案可以给那些超过70岁主动要求放弃生命的老人提供一种有尊严的死亡方式,“避免他们走上一条更加艰难、不可靠且孤独的自杀之路”。

非医务人员可参与协助将接受专业安乐死训练

更引起人们关注的是,一些“非医务人员”将接受专门的训练并且获得相关证书,以协助那些已经“觉得生命完整”的老人进行安乐死。

为此,《每日邮报》特别举出了在瑞士实施安乐死的两个例子,以昭示此次在荷兰提出的新议案的不同之处:2009年7月,85岁的英国著名指挥家爱德华·唐斯和他74岁的妻子琼·唐斯在共度54年幸福时光后赴瑞士,得到苏黎世“尊严”机构的帮助,在他们自行选择的环境中平静离世。爱德华·唐斯听力和视力退化严重,他的妻子则被确诊患有癌症晚期;2008年9月,在一次事故中因颈部受伤而瘫痪的23岁前著名橄榄球运动员DanielJames,决意赴瑞士在“尊严”机构的帮助下实施安乐死。这两例在瑞士完成的安乐死案例,共同之处就是他们都是自己喝下了安乐死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