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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塘沽区“城乡老年人” 可参加基本养老险

天津市塘沽区“城乡老年人” 可参加基本养老险

记者从塘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让更多的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障,“城乡老年人”2010年之前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此同时,劳动局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城乡老年人”只能在2009年12月14日之前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过期将不再办理。

  “城乡老年人”指的是1944年1月1日至1950年1月31日期间出生,有塘沽区户籍,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即日起至2009年12月14日,“城乡老年人”也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并从缴费的次月起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

  对已经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费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人员,自缴费次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同时停止发放其老年人生活补助费。对2009年度达到享受年龄未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但办理参保缴费的人员,自缴费次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其老年人生活补助费补发至缴费当月。

  在此,塘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城乡老年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在2009年12月14日之前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咨询、办理,过期将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