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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省实行试点五种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江西全省实行试点五种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从今年8月至2010年8月,江西省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面向社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采取五种方式提供服务:无偿服务。“三无”老人,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低保和低保边缘人群、持有特困残疾人证和特困职工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每人每月由县(市、区)政府发放一定数额的居家养老服务券;低偿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且经济比较困难的社区独居、空巢老人,争取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一定数额的居家养老服务券;有偿服务。有经济能力、需上门服务的老人,通过自己购买,由居家养老服务站提供各种服务;义工服务。通过志愿者、低龄老人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义工服务;社会力量认购服务。针对特殊困难的老人,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包括通过企业或社会个人为老年人实行认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