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不明难办房屋交易

婚姻状况不明难办房屋交易

老人因婚姻状况不明难办房屋交易

 由于许多部门怀疑14年前经法院判决离婚的71岁周老太再婚,周老太在办理房屋交易时竟然受阻。连日来,老人为此苦恼。

  老人家14年前已离婚

  当日上午,家住城关区五泉山小学附近的周老太对记者说:“我今年71岁了,是退休教师,1994年,丈夫与我在生活上不和闹离婚,当时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从此,我就带着子女生活。1999年,我所在的学校修建房屋,按规定我买到了一套新房子。2005年,我将房子出售给了他人,但在办理房产手续时,房产交易厅要让我和丈夫一起前来办理或者提供我的婚姻状况证明。当时,我就将14年前法院判决的离婚裁定书交给工作人员查验。但工作人员告诉我说,离婚十多年了,是否再婚难以说清。要求我到民政局开个没有再婚的证明。”

  相关单位情况不清难证明

  今年年初,周老太带着法院判决的离婚裁定书,来到城关区民政局要求给她出个没有再婚的证明。工作人员看过法院的判决书后,告诉周老太说,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这就是有效的婚姻状况的证据,不用再开什么证明了。之后,周老太又来到房产交易厅办理房产交易手续。工作人员对她说,要不到所在社区开个婚姻状况的证明也行。周老太来到所在社区开证明,工作人员十分负责,但经查验,周老太的退休工资和档案等管理不属于社区,而且更主要的是,老人的户口上婚姻状况栏目填写的是“已婚”,工作人员告诉老人说,要到所在单位学校或者教育局开证明。无奈,周老太前往所在学校和教育局。学校和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讲得也十分客观,由于周老太退休十多年,单位不能肯定周老太是否再婚。证明老人婚姻状况的证明还是没有办到。

有人建议周老太到当地派出所,让民警将老人户口上的婚姻状况栏目的已婚改成离婚。于是,老人带着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来到派出所改户口。但民警告知老人,现在结婚离婚自由,他们也不能确认老人目前的婚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