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醒病人注意的是:许多病人对限盐的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心力衰竭时应严格限盐:每日氯化钠在重度心力衰竭者为1克,中度心力衰竭者2.5克,轻度心力衰竭者5克。一般非盐烹调的食谱中氯化钠的含量每天约2~4克。因此,轻度心力衰竭者饮食中可加极少量食盐(1~2克)或酱油,而中度或重度心力衰竭的患者,除无盐、无酱油烹调食物外,不应加用任何含有食盐的调味品。心力衰竭病人应禁用或少用下列饮食:食盐、碳酸氢钠和发粉;各种咸货、海味,包括火腿、咸肉、咸菜、香肠、肉松;各种面包、切面、饼干和其它发粉做的点心;豆腐干、霉豆腐、乳酪、奶油、黄油;含盐或安息香酸钠的罐头食品;含钠饮料和调味品:番茄酱、牛肉汁、酱油、味精、糖果、葡萄干、汽水、啤酒;皮蛋;含钠药品。有些病人,甚或一些医生,偏重于药物治疗,忽略了限盐这一非常重要的治疗措施,以为只要用了利尿剂,限盐就无所谓了。实际上,临床上常常见到的利尿效果不好,或在强力利尿下尽管尿量很多,但心力衰竭缓解不明显或在同样的药物治疗下症状反而加重的情况,这往往与没有严格限盐有密切的关系。严格限盐可以减少利尿剂的使用,使因利尿而出现的副作用减少,也可以使心力衰竭长期得以平稳,避免病情加重。因为心力衰竭的症状主要是钠水潴留所致的体或肺循环淤血改变,所以限盐的意义无论怎样强调都不过分。
病人还需注意减少体力活动和精神应激,解除思想负担。重症心力衰竭时应卧床休息,但在心功能逐步改善的情况下应适量活动,以避免不适应状态出现。
像心力衰竭这样复杂的而又易变的疾病综合征是不能简单地按照一个公式来治疗的。有效的治疗不但有赖于基础疾病的性质,也有赖于心力衰竭进展的速度,伴随疾病、病人的年龄、职业、人格、生活方式、家庭状况、配合治疗的能力以及个人意愿,更为重要的是,对治疗措施的反应。心力衰竭的自然病程极少是一种平稳进展过程,通常被一系列急性失代偿(一般由各种诱发因素引起)所致的突然恶化所打断。当诱因去除、治疗强化后,病人大都可以恢复至先前的状况。
去除潜在的可逆性因素之后,治疗措施是按照临床阶段设计的(表6-1)。心力衰竭,虽然曾经被认为是一种毫无希望的疾病,但是,现在在临床的每个阶段上,经过审慎的干预治疗,均有改善。虽然我们总是强调明显充血性心脏衰竭的病人预后不好,但是,目前的医疗设施加之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仔细调整治疗方案,即使是在症状非常严重的病人中,也能产生很好的治疗效果。例如,许多病人的心功能水平可与心脏移植后的水平相媲美,许多先前被认为难以内科治疗的“终末阶段心力竭衰”的病人,其2年存活能达到相当于心脏移植后的水平。
图6-1 根据症状及血流动力学失代偿的程度左心室功能不全的逐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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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症状 症状 严重 难治性
心脏移植
辅助装置
调整的联合治疗*
利尿剂
地高辛
← β-阻滞剂 →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限Na 4g 2g
→
1~2升 液体限制
*使用附加的血管扩张剂(通常与ACE抑制剂合用)如有必要可短期血流动力学监测下,使用静脉硝普钠或多巴酚丁胺。
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反映了血流动力学异常和神经体液调节障碍,这些障碍发生在症状出现之前,可以加速症状的发生。因此,治疗最初是直接限制神经体液的激活,当血流动力学的异常严重到足以引起症状时,则应拓宽至对其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