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相近或相互欣赏的男女,以不破坏对方婚姻和家庭为前提,以不干涉对方工作和生活为基础,不以金钱交易为条件,不谋求合法的家庭地位,仅以精神或肉体享受为目的的婚外情、行为,称第四者(第四种情感)。
在社会竞争激烈、生存压力加大的今天,不少人已把与第四者的交往作为工作压力释放和精神享受追求的另一形式。
在N年前就知道有这样一个词的存在。亲情、友情、爱情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也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而第四种情感,知道的人不多,拥有第四种情感的人恐怕更少。
几年前有一个朋友,曾经与我们现在说的第四种情感有过擦身而过的经历。他是在一个网络聊天室里,与一个名字就叫“第四种情感”的女网友聊了起来,而且好像还很投机。然后二人一起吃饭,逛街。其实也就见了这一面,然后再无下文。
按照前面的定义,第四种情感是游离于婚姻之外的,而又不威胁婚姻关系的。但是这样的说法似乎太过于理想化了,第四种情感也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想达到这么默契的程度,而在交往的过程中又要保证这种关系不会向其他的不希望的方向发展,实在是一件太难的事情了。
更重要的,这样的感情本质上与第三者一样,是违背我们婚姻的精神的,同样也不被我们现实的婚姻观所接受,仍然是一种对婚姻的背叛。既然是背叛,那么作为夫妻中的另一方,又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