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特殊工种不得拒招女性
根据意见稿,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拒绝招用女职工或者提高女职工招用条件。
《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看完了政策,有没有很暖心啊,终于到了女人的大时代喜欢的话请多多关注小编的频道。
向医生咨询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