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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痛经或可休假 更年期可换岗

最新大事记,近日,安徽发布政策支持女性,痛经可休假、更年期可换岗。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变相对女职工提高“门槛”;早期妊娠和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安排加班、上夜班;女职工痛经可以申请病假,女职工更年期可以申请换岗……《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日前正式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对女职工在求职、怀孕、哺乳期、更年期等不同时期可能遇到的问题都有细致规定,部分条款可谓相当“贴心”、“暖心”。

孕早期、孕晚期不安排加班

意见稿对女职工孕期待遇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规定:早期妊娠和怀孕7个月以上的“准妈妈”,单位不安排延长其劳动时间和从事夜班劳动。考虑到这个时期的“准妈妈”需要多休息,意见稿规定,单位应该在劳动时间内每天安排休息1小时,实行工作量定额的,相应减少其工作量。

《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有流产先兆或习惯性流产史的,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和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保胎休息。保胎休息时间需3个月以上的,休息期间,应当发给不低于其原工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