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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当着8岁女儿面将丈夫杀死



  以案说法,依法说理

  2009年3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淑银、张柏达因为家庭矛盾,预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及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淑银一直试图将罪责全部揽在自己的身上,此时,她对自己所做的选择感到无限悔恨。原来,张淑银的母亲本来就患有精神病,哥哥也是精神病患者,而被自己气回家独自带孩子的姐姐也是疯疯癫癫的,如今她又将弟弟拖下了水。此刻,张淑银觉得自己对不起母亲,对不起姐姐,更对不起孩子。

  2009年3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淑银、张柏达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通过这起案件,此案的承办法官郑文玮就夫妻之间的摩擦、矛盾的处理给出提示:“这起案件确实是家庭内部矛盾所引发的。通过这个案子,我觉得像这种家庭内部矛盾,双方应该增加沟通,多去协商,说一说自己的想法,让对方也知道自己的一些做法,如果双方不方便沟通,或者无法沟通的话,也可以通过找亲戚朋友从中协调,或者找相关部门来帮助解决,如果还是办不到的话,最后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像张淑银、张柏达这种做法肯定是触犯刑律的,而且是害人害己,他们现在对自己的杀人行为非常后悔。”

  记者手记:那颗明亮的心灵

  案件终于有了一个结果,但是在我们思考这起案件的同时,也不由得在考虑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张淑银和袁世聚的女儿,这个值得我们同情的年幼的生命,仅仅8岁就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母亲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父亲,这将在她幼小的心灵中留下怎样不可磨灭的伤痕呢?她今后又将如何面对周遭的一切呢?更令我们担心的是,失去双亲的孩子今后的日子该如何度过?

  宣判后不久,记者得知了关于女孩的消息:张淑银的姐姐张淑金在出事后一直抚养着外甥女。在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的时候,张淑金也来到了法庭。这是一个朴实的妇女,有着一颗纯朴得近乎透明的心灵。无论是袁世聚还是张淑银都可以说是她的亲人,一个是她的前夫和妹夫,一个是她的亲妹妹;但是这两个人又是她这一辈子的仇人,一个狠心地抛弃了她,一个不顾姐妹亲情。但是,她却以一种无私的爱包容了亲人也是仇人的孩子,并且承诺将她抚养成人。这不能不说是这起悲剧的唯一一抹亮色,我们衷心地希望孩子能够健康地成长,化解仇恨,满怀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