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摆脱的畸恋:女上司纠缠我

    感情的失落,尊严的毁损,职位可能的调整,前途的暗淡,已令徐猛灰心丧气,焦躁绝望,一股报复和解脱的念头升腾了起来。他思来想去,决定和杨敏“同归于尽”!

    2008年5月中旬,徐猛带着工作组去验收一个国资企业的改造工程。验收结束后,徐猛找到该企业的领导,明目张胆地强行索要20万元“辛苦费”。他还特别说明这是“杨敏局长要的”。该企业没有半点违规行为,非常愤怒这种索贿行为,他们给了徐猛8万元现金支票,接着马上将此事向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局报警。5月16日上午,徐猛拿着贿赂支票刚到银行兑现,就被渎侦局的检察官挡获。

    徐猛被拘捕的当天,就竹筒倒豆般地向检察官招供了利用职务便利,单独贪污受贿22万元,与杨敏共同贪污公款18万多元、共同受贿16万多元等犯罪事实;同时,他还供认了自己与杨敏存在情人关系,以及互相利用的权、钱、情交易的骇人内幕!

    得知杨敏被捕后,徐猛长吁了一口气,仿佛人生真的获得了彻底解脱!

    2008年9月29日,一审法院认为,徐猛、杨敏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贪污受贿罪,但两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于是,以贪污受贿罪判处徐猛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判处杨敏有期徒刑3年。

    2008年12月2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原判的终审判决。(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