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非意愿怀孕后终止早孕的主要方式是采用人流产术,而近几年来,药物流产已在临床上广泛应用。因此,许多要求终止早孕的妇女,对于如何选择人工流产术或药物流产越来越关心。
一般月经周期规律的妇女,一旦月经过期5-10日以上,应疑为早孕。此时应去医院化验检查。若已确诊为宫内孕,而又暂时不想要孩子的话,便面临着选择用何种方式流产的问题。
凡停经35-49天,年龄在40岁以下的早孕者,可选择药物流产。但有某些疾病的患者不能采用这一方法,如某些疾病的急性期、生殖器官炎症、肾上腺疾患或甾体激素有关的肿瘤、某些心脏病、高血压等的患者。目前较多采用的方法是在医生的指导下,第一、二天在家中服药,第三天在医院门诊服药并观察6小时至胎囊排出。一般在服药后,前两天病人无反应或有轻微的腹痛、恶心、出血等,第三次服药后,胎囊一般可以排出。若6小时内未排出,可在院外自行观察,有排出物送交医生检查。若一周内未见胎囊排出者,进行B超检查,仍有胎囊在宫腔内未变形者,则属药物流产失败,宜行手术清宫。
药物流产失败率大约在5%~10%左右。另外,因药物流产有时会出现阴道淋漓出血甚至失血性休克,故必须在具备刮宫、输血、输液等抢救措施的医院进行。
人流术是大家较为熟悉的,指的是妊娠14周以内,用人工方法使妊娠中断的手术。妊娠10周以内采用吸宫术,10~14周采用钳刮术。术前应空腹,术中要配合医生操作,术后一月禁止同房。
无论采取什么形式终止妊娠,都是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对健康都有一定的损害。凡育龄妇女暂时不要孩子的,就应积极做好避孕,以防意外;若发现避孕失败,应在三天内尽早服用紧急避孕药――毓婷,以避免大多数意外妊娠的发生。也就可以免受人工流产带来的痛苦和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