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六大特征可界定“大处方”

文章发布者:翁霞云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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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银川8月16日专电(李瑞红)为弥补《处方管理办法》的不足,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专家论证,总结出六大特征用于界定“大处方”。

    5月1日起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提到了“大处方”,但没有对“大处方”作出规定,医患双方都不知道何为“大处方”。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保障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讨论作出界定“大处方”的六大特征。

    这六大特征是:

    一、无菌手术或非感染手术,超麻醉诱导期使用抗生素。专业人士解释,无菌手术或非感染手术,在手术前半个小时——麻醉诱导期内已输入了防止感染的抗生素,而在麻醉诱导期之后的3小时之内再使用防止感染的抗生素,就属于“大处方”(免疫功能低下者除外)。

    二、同一患者同时使用两种以上机制相同的药物。

    三、病情不需要时,超疗程、超剂量用药。

    四、使用与疾病治疗无关的药物。

    五、医保患者出院时超量带药。

    六、为医保患者攒药。

    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了这六大特征,医患双方都很容易判断“大处方”。例如,个别大夫给普通的感冒患者看病,既用了青霉素又用了阿莫西林,两者都是抗菌药物,这就是“大处方”。又如,本来用3天药就可以了,却开出了5天的药量,也是“大处方”。看感冒时,医生却开出了降压药等等,都属于“大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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