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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病对孕妇的危害有哪些

淋病对孕妇的危害有哪些

淋病的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并不是特别的少见了吧,淋病是一种比较严重的性传播疾病了,给患者朋友们的健康身体带来了一定的危害性,为此我们对于淋病一定要及时的去治疗,那么淋病对孕妇的危害有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生育期妇女患淋病,几乎100%是通过性交感染,妊娠期淋病发病率为0.5%—0.7%。由于感染淋菌的部位是宫颈管、尿道旁腺和前庭大腺,早期病变局限,有80%以上患者无明显症状,有的仅出现脓性白带、尿频、尿痛等轻微症状,因此极易被人所忽视,或误认为是一般尿路炎症。这样就给淋菌以可乘之机,大量繁殖。在怀孕初期感染淋菌后,因宫腔尚未闭塞,淋菌会沿生殖道直上而引起淋菌性输卵管炎、淋菌性盆腔炎,更容易导致宫腔感染而流产。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在自然流产的孕妇中,淋病导致的流产约占32%。妊娠中、晚期感染淋病后,易发展成播散性淋菌感染,引起羊膜腔内感染、羊膜早破、早产等并发症。病情严重的可发生产褥感染、产后败血症,危及母子的生命。如果妊娠期患淋病不进行彻底治疗,在分娩过程中,产道中的淋菌便会侵犯新生儿,常见的是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约占新生儿眼炎的5%—15%,一般出生4天双眼出现症状,治疗不及时,极易导致角膜溃疡而失明。

孕妇感染淋病,治疗时首选青霉素类抗生素,对青霉素过敏或耐药者,可用头孢霉素类药物(如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只要用药及时、足量、彻底,治愈率可达100%,一般不影响胎儿。

对于主要通过性接触而传播的性病,如病毒性的尖锐湿疣、细菌性的淋病以及非淋病性尿道炎、软下疳等,首先应避免与患者或可疑带菌者发生性接触。应自觉抵制各种婚外性关系和不正当的性行为,做到自尊、自爱,尤其是对于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方法的艾滋病,做到这一点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些尚未治愈的性病患者,绝对禁止与配偶发生性行为,且不能与家人共用浴缸、浴盆,最好分室分床居住。不要护理儿童尤其是幼女,以避免性病在家庭内传播,现在市场上有一些外阴清洁剂,这些清洁剂虽然可以杀死一些细菌、病毒等病原体,但不能误认为它有保护作用而毫无顾忌的乱搞两性关系。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正确使用避孕套,对于预防性病也不一定有作用。

经过上文内容的介绍,现在大家是否对于淋病对孕妇的危害有哪些呢这个问题都已经了解了呢,淋病的发生可以说是给患者朋友们造成了及其严重的危害性,为此我们大家对于淋病的出现是一定要高度的重视起来,积极的去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