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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大师浅谈燥湿与脏腑的关系

国医大师浅谈燥湿与脏腑的关系

你了解燥湿与脏腑吗?你知道他们之间的一些关系吗?如果不了解,国医大师将会给我们讲解。燥之与湿,虽如水火之对立,但又若水火之既济,两者盈亏失调则病,治当视其主次消长以调之,务必注意做到:润燥不助湿,燥湿不伤津,“以平为期”。

经曰:“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水流湿,火就燥”。据此,燥湿两者,阴阳属性泾渭自明,故《医门法律》说:“燥之与湿,有霄壤之殊……水流湿,火就燥,各从其类,此胜彼负,两不相谋。”并强调“燥气终属于热”。但进而言之,燥有温燥与凉燥之分,如《医醇剩义》认为:“初秋尚热则燥而热,深秋既凉则燥而凉,以燥为全体,而以热与凉为之用,兼此二义,方见燥字圆通。”说明燥邪为病,具有从寒、从热双重病理特性,不能“专主一边,遗漏一边”,如(《医原》)“寒搏则燥生,热搏则燥成”,而吴鞠通亦有“燥属次寒”之说。

湿为阴邪,多与寒热复合为病,“热蒸则湿动,寒郁则湿凝”(《医原》)。可随五气而从化,故燥之与湿,亦可因果杂合同病,如《医原》说:“往往始也病湿,继则湿又化燥……往往始也病燥,继则燥又夹湿”,呈现“燥中有湿,湿中有燥”(《读医随笔》)的错杂局面。

在正常生理状态下,燥湿有如水火互济的关系,保持不干不润的动态平衡,病则盈亏失调,互为影响,燥湿同病,转化相兼。其病理特点为“燥胜则干”,表现为阴血津液的亏耗不足;湿性濡润,为津液的潴留不能输化,故治燥需润之,治湿应燥之。对燥湿同病的机理,《医原》解释为“燥郁则不能行水,而又夹湿,湿郁则不能布津,而又化燥”。简约说明燥湿转化相兼之理。并指出“燥为湿郁者,辛润之中,参苦辛淡以化湿;湿为燥郁者,辛淡之中,参辛润以解燥”。并基于燥湿同病同治,提出“故治法有发汗、利水以通津液者,有养阴滋水以祛痰涎者”。证诸临床,如“湿胜则濡泄”,泻利必伤津,津伤则燥成,是湿从燥化之理也。肿胀,肝肾阴伤,燥郁不能行水,津液失于输布,水湿停聚,是燥从湿化之变也。由此可见燥湿杂合治疗的必要性。

从燥湿与脏腑的关系而言,湿盛病在脾,燥则涉及胃、肺、肝、肾,互为交叉复合,表现为脾湿胃燥、脾湿肺燥、脾湿肝燥、脾湿肾燥等多类证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