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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的6大过度医疗之痛

妇产科的6大过度医疗之痛

妇产科的6大过度医疗之痛,你知道多少呢?过度医疗是指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药物、手术、介入治疗)和过度护理等。过度医疗不能真正为患者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然增加医疗资源耗费和对患者不利的诊治行为。下面,我们且看看专家们是如何对此做解释的吧。

小病大治,大病豪治,无病滥检查的过度诊疗行为,会对患者增加痛苦和经济负担,更会对生活质量或生殖健康造成影响;也可造成严重的医疗资源浪费;对年轻或低年资医生的培养产生误导;甚至违反医疗原则、规范,违反医生的医德和伦理道德。此现象妇产科临床诊疗过程中也不例外。妇产科临床医疗过程中过度医疗的涉及面广,如妇科检查有压痛,即使用抗生素,静脉滴注;宫颈“糜烂”的诊治过度;宫颈环形电切除术(loop electrosurgical excision procedure,LEEP)的扩大使用;子宫过度切除;不必要的卵巢切除;剖宫产术的滥用;阴道镜的不正规使用;宫颈癌筛查中的紊乱和相关治疗;TORCH[指一组病原体:弓形虫、其他、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T-Toxoplasma、O-Others、R-Rubella virus、C-Cytomegalovirus、Herpes simplex virus,TORCH)]的检查等诊治过程中均存在过度医疗问题,要求各级妇产科医生重视。

以下为常见妇产科过度医疗问题重点。

1 子宫颈“糜烂”的过度治疗

许多单位滥用LEEP治疗“宫颈糜烂”,是十分令人担忧的事,如此过度治疗可造成宫颈粘连、宫颈分泌物减少、宫颈子宫内膜异位症、宫颈机能不全,日后妊娠易致流产、早产或宫颈局部长期不愈合,白带带血,甚至引起输卵管纤毛脱落等。

只有对所谓“宫颈糜烂”者定期采用细胞学、HPV检测,必要时配合阴道镜的宫颈筛查,再决定是否真正需治疗,才是正确的选择。随便治疗所谓“宫颈糜烂”有悖医学伦理。宫颈“糜烂”本身不会变癌,只是宫颈外翻的柱状上皮外翻后其下的储备细胞逐步形成鳞状细胞的过程中,受HPV感染,且高危型HPV又长期持续存在,则有发生癌前病变或癌的可能。所以宫颈“糜烂”本身不是癌前病变或变癌,HPV才是其真正的元凶之一。因此,必须要正确对待“宫颈糜烂”,更应知晓“宫颈糜烂”的术语应予纠正,其与宫颈癌无关,治疗“宫颈糜烂”是错误的,更不能过度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