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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若违规的话要追究个人责任

环保若违规的话要追究个人责任

我们一直提倡环保,并一直大肆宣传,可收到的效果却不好。这是因为很多人认为环保是很遥远的事情,是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的,其实不然。环保是大家的事情,是每个人都要参与都有责任参与的事情。上海市政府日前批准并颁布《关于对违反环保法规人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环保违法事件“只能罚单位不能罚个人”的状况将得到改变。

上海市有关部门在对近年大量环保违法案件的分析论证后发现,这些事件中有约占总数7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属无视环保法规,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另有一些事件的性质是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法审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同时,伴生的普遍现象,是一些地方、乡镇政府和某些职能部门的包庇、纵容、推诿,最后导致了事件的加剧和产生严重后果。尽管这些事件的社会影响都十分恶劣,但由于现行的环保法规处罚对象,仅仅是针对企事业单位而不是单位负责人,绝大多数案件很难对实际违法者(主要是法人代表和经营者)追究个人责任。

由上海市监查委员会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制定的《关于对违反环保法规人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上海市行政机关,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含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有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将追究其行政纪律责任,受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违反环保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大家务必记住,环保人人有责,不要认为一切都与自己无关。存一颗感恩的心,回报这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