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合作

  如果您拥有精彩或原创的与健康相关的内容或其他资源,欢迎您向寻医问药网踊跃投稿,如果您有相应资源想要进行内容置换合作,非常欢迎您联系我们。

媒体合作

  如果您是电视、广播、杂志、报刊等传统媒体,欢迎您的健康栏目、版块等与我们合作。不同媒体可有多种不同的合作形式,具体情况期待来电具体洽谈,让我们通过双方的友好合作来共同提高彼此的影响力。

活动合作

  通过举办一些活动达到企业宣传,增加影响力。如果您的网站准备举办或正在举办一些活动,我们非常愿意参与到您的活动中去。

广告合作

  通过对网站广告位的互换及其他自由组合形式的广告资源置换来扩大宣传,增加影响力,产生良好的广告效应。非常欢迎广大客户来我们网站投放广告,如果您有相应资源想要进行广告置换合作,非常欢迎您联系我们。

展会合作

  寻医问药网展会频道主要为服务广大医药行业展会为目的,旨在扩大展会的知名度,提高参展商的入住率,提高展会的参展人数,为展商扩大推广的人群,最终达到展会的成功举办。寻医问药展会频道能提供文章发布,图文广告位和深入的展会报道。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小姐电话:010-59451708E-mail:renyujia@xywy.com    QQ:2355535644

关于审核《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6号)》合作说明

致合作媒体:

为了配合国家开展的关于全国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官网(http://www.moh.gov.cn/)

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关健康类以及综合类网站与我站进行的友情链接(包含首页及各频道页)合作,我站将修正合作审核标准,该标准需对方合作网站拥有“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许可证件号”或者“医疗保健信息许可证号”。2证有其1并在有效期内即可,原有合作我站也将按此标准进行,如若不符合标准我站将进行位置的调整及合作的终止。如若有此证件可以直接联系我站BD人员进行恢复。为此给网站带来的不便我站深感抱歉,特此发表声明以此通知各媒体朋友们。


参考条例: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机构网站、预防保健知识网站或者在综合网站设立预防保健类频道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的服务活动。


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咨询、视频医学教育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执行。

  另,2001年1月3日卫生部发布的《卫生部关于印发〈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办法〉的通知》(卫办发〔2001〕3号)同时废止。但有卫生医疗信息许可证有效期之内的,仍属符合规定。